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数据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宫亚素老师带领第一支部副书记陈良剑、组织委员董梦媛及第二支部副书记胡文浩、组织委员裴佳玮、纪检委员龚丹莲,于5月26日晚开展下学期第三次党员寝室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寝室检查情况
本次共有学生党员寝室10间,分别是4栋A609、A612、A618,7栋A215,9栋A204、A207、A211、A312、D316、D503共涉及11名学生党员。各党员寝室均规范悬挂“党员寝室”标识牌,摆放统一、规范有序,多数党员寝室内外环境卫生良好,整体整洁有序,床铺、桌面及公共区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学习氛围浓厚,室友关系和谐,充分彰显了党员的责任担当与集体意识。


存在问题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寝室仍存在少量问题:9栋A211党员寝室进门过道杂物较多、洗漱台位置卫生较脏;9栋D503党员寝室进门过道杂物较多。针对上述问题,检查人员已当场指出、详细记录并及时反馈,要求相关寝室党员限期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后图片,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自律意识,改进日常管理,真正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整改要求
对于卫生不达标的寝室,必须尽快整改,构建干净、卫生、和谐、积极向上的寝室氛围。
以上整改工作须于2026年5月29日前完成,复查未达标者应在寝室情况记录表中注明,并在党员积分卡在做出相应减分。

下一步工作
大数据学院党委将持续推进“”党员寝室”挂牌亮责行动,通过“党员示范寝室”评选、每2周检查等方式,推动基层党建与学风建设深度融合。
希望全体学生党员同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身边的同学、室友共同维护安全、整洁的住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