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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造教研室召开关于阅卷及成绩录入的经验分享会

时间:[2024-01-04]  来源:

  为保障我室教师对期末试卷批阅以及成绩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2023年12月29日上午,城市建设学院智能建造教研室主任黎长发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在J12-401教室,邀请院级督导李香兰副教授做关于期末阅卷以及成绩录入的经验分享。

  此次经验分享由5项内容组成,分别为:

  1.试卷阅卷批改注意事项;

  2.考试成绩录入系统;

  3.试卷分析;

  4.纸质试卷以及相关材料装订;

  5.纸质试卷与电子材料汇总与提交。

1试卷阅卷批改注意事项:

 ①对于选择和填空等客观类型的题目,要以打√打×的形式批改留痕;

 ②对于其他主观题则采用打正分的形式,,不允许存在负分的情况;

 ③对于空白处亦要有批阅痕迹;

 ④如果发生了批改错误,一定要在批改错误的位置进行署名及签署日期等标记符号。

2考试成绩录入系统:

 ①对于实训类型的课程以五级制进行成绩录入,对于理论考试类型的课程,要以分数形式录入;

 ②在分数录入时,一定要设置好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的比例,再进行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的录入;

 ③成绩录入的时候对于特殊情况(缺考、作弊、违纪等情况)一定要在成绩标志中标识;

 ④对于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则录入无资格标识。

3试卷成绩分析:

 试卷类型以及百分比一定要填写准确,命题分析、学生掌握情况以及问题改进等内容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4纸质试卷以及相关材料装订:

 ①一定要按照试卷装订封皮标识的材料顺序依次排序;

 ②装订之前建议把成绩单打印出来再次核对一个成绩,确保无误;

 ③一定要保证试卷的顺序与成绩单的顺序一致。

5纸质试卷与电子材料汇总与提交:

 ①根据封皮标识提交电子版材料;

 ②平时记录册的内容要记录完整;

 ③教学大纲、座位表、讲稿教案等相关电子材料汇总上交。


分享会议的最后,李香兰老师对培训老师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回答,解决了老师们对相关问题的疑惑。

  通过此次培训,老师们表示收获颇丰,对试卷批阅与成绩录入等方面有了更加清晰地了解,并且掌握了阅卷技巧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为试卷批阅以及成绩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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